北京公司注销怎么清零存货
北京公司注销怎么清零存货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企业注销有很多种原因,对于企业破产的那种,其存货可能都用来抵债了,根本没有存货剩余,更不会出现注销多余存货这种事情。但是这只是针对企业破产情况,而现实中企业因歇业、解散、撤销等情形,注销税务登记和注销登记等情况时有发生。企业在注销登记时都或多或少有存货留存。这个时候就需要对注销登记企业的存货进行税收处理,但是各地的处置办法不尽相同,具体的处置方法还是要看当地的相关规定。
对于注销企业登记存货有这样三种观点:
一、作进项税额转出,调整应纳税额;
二、视同销售,就整个存货留抵税额补税;
三、分别情况作出处理。而对于这三种方法的运用主要看企业注销的原因。
法律依据:《公司法》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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