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常见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首都人才发展环境,加快首都人才战略的实施,吸引并鼓励各类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保证,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常见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没有名额限制、有没有年龄限制、个人能否申请、何时能申请?
实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原则是总量控制,市民待遇,柔性流动,依法管理。
对于符合规定的申报单位聘用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对申请人年龄限制是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申请人需通过其聘用单位向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
2、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怎样办理续签?
2003年7月1日前申请办理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两年。对于原单位仍在聘的人员,有效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办理续签手续,期限为两年。在办理续签时,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聘用合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报表》(一式两份)。
2003年7月1日后申请办理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办理续签手续,续签《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续签申请,续签期限为三年。申请办理续签时需向区县人事局提供经聘用单位盖章确认的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具体操作请参照续签帮助。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后能否办理聘用单位变更、居住地址变更、随往人员变更及其它信息变更,能否补办和注销,怎样办理?
1、聘用单位变更。
须由新聘用单位自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60日内提出。需提供原聘用单位同意调出函和新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
2、居住地址变更。
须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需提供现居住地址的证明,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
3、随往人员变更。
须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随往人员与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为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随往人员的身份证;随往人员与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为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身份证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
4、其它信息的变更。
须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需提供佐证其它信息变更真实性的相关证明,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
补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需提供补办申请和与近期免冠彩色一吋照片一张(与留存于信息系统的照片同版),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
注销《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由原聘用单位自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从离职之日起提出,60日后聘用单位可持《注销xxx〈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到区县人事局初审,注销申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