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鑫源广晟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 , 公司变更 , 公司注销 , 代理记账 , 财务外包 , 审计验资
北京居住证怎么办理

北京居住证的办理:

1、受理与补齐:

(1)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居住证申请表,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

(2)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

(3)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庆指改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2、社区事务受理服务逗颂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1)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

(2)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誉判;

(1)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

(2)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5、成都居住证由市里统一记性签发;

6、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展开全文
优质商家推荐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