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怎么注册公司?
一、申请受理:
申请人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1、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股东资格证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证明》。
6、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7、《补充信息登记表》。
二、审查与决定: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标准,通过审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和标准,未通过审查,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三、颁证与送达。
注:申请公司登记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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