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鑫源广晟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 , 公司变更 , 公司注销 , 代理记账 , 财务外包 , 审计验资
北京个体户营业执照经营异常怎么办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以下3种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在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即可;
(2)因未在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仍未公示。只需按责令期履行公示义务即可;
(3)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只需要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即可。
2、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伍册禅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展开全文
优质商家推荐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