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私人个体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程序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 (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 (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 (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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