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注销营业执照
1、领取《有限公司注销申请书》;
2、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4、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5、决定注销的文件原件(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
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6、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原件;
7、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在报纸上登载的清算公告原件;
10、国地税的注销通知书原件;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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