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流程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流程 :
1、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
2、发布注销公告;
3、异议提出程序;
4、核准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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