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公司注销注意事项
公司注销注意事项
1、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成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的成员,清算组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3、有些企业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先行办理有关手续,比如说有的要先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要先办理这个税务登记的注销。
4、正在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的企业,应当在案件调查处理终结后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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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注意事项
1、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成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的成员,清算组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3、有些企业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先行办理有关手续,比如说有的要先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要先办理这个税务登记的注销。
4、正在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的企业,应当在案件调查处理终结后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