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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变更法人和地址的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2024-02-17 23:56,更新:2024-02-17 23:56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依据变更应当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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