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纳入异常了该怎样处理
北京已经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后,要怎样解除异常呢?
企业被列入业务例外名单对企业影响很大,如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称号、依法限制或禁止、银行信用、合同签订、海关通关、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然而,许多企业在不知不觉中被列入企业异常名单。那么,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单的原因是什么呢?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单后,如何解除异常?
一、企业列入异常名单的原因及解除方法:
一般情况下,以下四种情况将被列入业务例外清单:
1.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公布年度报告信息;列入业务例外清单。
解除方法:可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资料到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单。
2.企业未按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布相关企业信息;列入业务例外清单。
解除方法: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申请恢复正常记录状态的,应当先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3.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业务例外清单。
解决办法: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在更正公示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业务例外清单。
4.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联系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解除方法: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可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申请恢复正常记录状态的。
二.企业移出业务例外清单的流程:
1.填写《企业移出业务例外清单申请表》(在不同情况下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2.携带《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单申请表》和《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单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都有说明,不同异常原因所需材料不同),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提交申请和材料,等待审核。
3.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录状态;受理的,将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