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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注销需要留存哪些资料

更新时间:2023-11-04 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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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法律主观:

公司要办理注销手续,具体流程和准备的材料如下:步,清算备案公司应开股东会成立清算组,将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清楚,将清算报告和注销申请书,连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股东协议等材料,一起提交工商部门,进行清算备案。第二步,公告在工商部门认可的报刊,媒体上发布注销公告,向社会通报注销决定。登报日期不得少于45天。第三步,税务注销公告期后,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股东身份证,发票,税控器等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第四步,工商注销税务注销后,携带注销证明书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会议决议、清算报告书、公司印鉴、政务厅工商窗口办理注销手续。第五步,公章注销公司注销之后,应到政务大厅原备案的公安窗口办理公章注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天算起。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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