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注销有限公司方法
注销有限公司方法如下:
一、清算组备案(3个工作日)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6、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7、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或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8、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公章);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二、办理税务注销(90个工作日内)
1、先注销地税(这个得看你公司是交是营业税还是增值税,交营业税是先注销地税,在注销国税。反之,交的是增值税就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1)、先去拿《注销税务登记表》,填按地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
(2)、交填写好《注销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件、股东决议书复印件给办税人员。然后会拿到一份“税务文书受理回执”。90天内等通知;
(3)、专管员会通知,交以下资料:营业期间的财务报表、纳表申报表、股东决书原件(盖股东指膜)、国税纳税证明(从营业起到现在的)。然后继续等通知;
(4)、专管员会打电话通知你,你办理的企业销已完毕。请拿着税务登记证及税务文书受理回执去窗口拿“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开始注销国税。
2、注销国税
(1)、先按要求要注销这一年的所得税、注销那个月所属季报、注销那个月的增值税、清算期所有税;
(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地税注销通知书。资料齐全,无需等待,当场拿国税注销通知书。
三、注销营业执照(7-10个工作日)
1、领取《有限公司注销申请书》;
2、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4、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5、决定注销的文件原件(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
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6、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原件;
7、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在报纸上登载的清算公告原件;
10、国地税的注销通知书原件;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注销组织机构代码(1个工作日)
1、工商局核发的注销通知书原件及复件;
2、代码正副本及信息卡;
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注销银行(2个工作日)
1、公章、私章、财务章。
2、开户许可证。
3、经办人法人身份证原件。
4、取现支票。当场注销完拿结果。
六、注销章(1个工作日)
1、商局核发的注销通知书原件。
2、三次公告的剪报。
3、地税、国税注销的证明。
4、原章程和验资报告。
5、注销时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清算组成员名单。
7、公章、财务章、合同章。
还需到报社登报说明公司已注销。